凡辖区内出现特大交通事故的,交警部门主要领导人必须引咎辞职。昨日,湖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就此出台硬性管理规定。
据介绍,交警总队规定,辖区内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,交警大队大队长要引咎辞职;对负有管理责任的,大队长要免职;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,辖区交警中队长要引咎辞职;对负有管理责任的,中队长要免职